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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卫生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01 来源:


    精神卫生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校﹝2024123号)和学校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组长:宋松、张静

    成员:焦东亮、马长征、沐林林、朱琳、郭小虎、张猛

    秘书:郭小虎、张猛

    2、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组长:张静

    成员:焦东亮、张雷、宋红涛、陈娟

    秘书:胡科

    3、推免遴选工作监督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52-3175583

    二、规范管理,严格推免生遴选推荐程序

    (一)总则

    1、推免生遴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质量。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5、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2026年推荐对象是精神医学专业2021级、应用心理学专业2022级全体学生。推荐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突出的专业能力。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

    2)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且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平均成绩和绩点以教学管理系统的成绩为准)。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综合素质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2026届精神医学专业推免计划数6人,应用心理学专业推免计划数3人,共计9人。

    (四)综合测评

    严格执行《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校﹝2024123号),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综合测评从思想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思想品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测评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50%+综合素质×50%

    (五)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1、获得推免生资格首先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符合推荐基本条件。

    2)思想品德测评合格。

    2、推荐总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总成绩×30%

    3、推免生名单确定的排序原则

    依照学生所在专业,按推荐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推荐总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顺序为: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六)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829- 91日,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精神卫生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精神卫生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精神卫生学院2026届推免申请条件审核表》(附件4)。学生获得的各类成果、奖项及荣誉等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831日。

    292日,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92-4日,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并进行公示。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学生年级向符合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反馈对其提交的加分证明材料的审核情况,组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的学生进行答辩,全程录像。向学生反馈答辩及综合测评情况。

    495日,将择优遴选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等表格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将遴选结果(所有参加遴选学生测评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5、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要求制订完善2026年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对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综合测评评分及答辩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强化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强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纪律和业务培训,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涉密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3实行回避制度。强化对本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加强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主页,对推荐名额、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推荐办法、考核结果及拟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四、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与上级文件精神确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联系人:郭老师:18326682827

     张老师:18590220527

     宋老师:13865002724

    电子邮箱:786419012@qq.com


    附件1: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蚌埠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综合测评名单

    附件3:蚌埠医科大学2026年推免生遴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4:精神卫生学院2026届推免申请条件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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